五、农业景观
人类进行农业活动尽管只有几千年的时间,但是改变世界上大片陆地上生物,种植有意识培育的各种作物,放牧经驯化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农业景观。从这种景观上,我们了解到人类在发展农业上的影响,人与自然环境间的种种关系,以及所形成的并与工业社会不同的民间文化。另外,这种特殊景观正在经历着巨大变化,一些地区内的新旧对比是十分鲜明的。总之,这是人类所创造的,面积最大的一种文化景观,值得予以更多的注意。
农业景观包括好多方面,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将其分别放在不同章节中。在第二章中,我们讨论了农村的聚落的集聚形式与各种不同条件之间的关系。本章中的农业景观讨论的是,人们利用土地作为农业活动而产生的农田与地产的类型。关于农村中的传统的建筑形式等方面的问题,将在以后章节中论述。
(一)传统的测地方法、地界与农田类型
地界是指地产所有权的界线,而农田类型则反映农民由于农业利用而划分耕地的地块形态。这两者又受到土地测量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在一地区聚落没有形成以前,土地测量人员所划定的土地界线对以后的发展带来十分深远的影响。
土地测量、地界与农田类型方面产生地区性差异的因素有三个方面:①地块是完整的标准块,还是没有标准的、零碎的地块;②地块是经过正规的,按一定几何图形测量而划的地块界线,还是未经测量,非几何图形的地块界线;③土地是私人所有的,还是公有的。
零碎的、不规则的农田是在农业发展历史悠久的国家里,农村土地形态的一种常见的现象。农民住在村落中,他们每家每户所占有的土地不仅数量少,而且地块零碎又分散,要进行耕种,只能在不同方向、不同距离、不同的大小、形状各异的地块上劳动。特别是在多子女均分家产的农村,这种零碎与分散的现象更为突出。这种现象不仅国外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在1949年以前的农村土地零碎程度也是如此。土地零碎除了上述土地所有制的继承原因外,也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例如,我国种植水稻的丘陵地区,需要辟为沿等高线的水平梯田,这样就受到地形的坡度以及土层等因素的影响,可以说那里几乎没有两块土地的大小与形状完全相同的水田。在东欧和南欧的农村,土地大都成排列整齐的长条形或方形。长条形在欧洲有它的历史渊源。在过去,那里的农民在生产上使用的是需要几头牛才能牵引的犁,这种笨重的犁难以转弯,为了适应这种生产工具耕作,只好将土地划成长条形。
某些国家或地区,在古代,土地为公社所有,每个农民都可以领到同等数量的土地。由于这种同等的愿望,就把土地先按距离和质量分成大块,然后再按每户农民人数分成小块,于是每一农户不仅农田块数相等,而且土地质量,离村的距离亦大体相等。虽然这是过去的土地划分制度,但是它的痕迹今天仍存在。
标准块农田则与零碎的农田相反,农民的土地由政府事先按一定规格划成大小相等的单位作为标准块,然后,按标准块出售给农民。这种情况是欧洲人到北美洲、大洋洲和南美洲后所实行的一种土地测量制度。
美国的标准地块的测量制度是在独立以后,向阿巴拉契亚山以西进行拓疆,政府向拓荒者出售土地而发展起来的。根据1755年通过的法案,其测量的起点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西部边界与穿过俄亥俄河的地方。从该点向西按纬度方向的线称为第一基线,而通过该点南北按经度方向的线称为宾州边界的主子午线。从宾夕法尼亚州边界的主子午线往西,每隔6英里划一条与其平行并与第一基线垂直的纵列线(range line)。与基线每相距6英里划一条平行线,称为乡镇界线(township line)。这样,纵列线与乡镇界线所包围的即是6英里见方的乡块。该乡块可以分成36份(section),每份等于1平方英里。每块份地是640英亩,并以一块份地或半块份地出让。以后,为了便于个人购买降到最少为40英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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