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局党总支要始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来对待,以教育纯洁思想、净化心灵,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教育、廉政法规教育以及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培育“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价值理念,弘扬清风正气。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要将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为主要载体推动廉政教育走向深入。
2、继续巩固源头治腐成果。要认真完成县委下达承担的牵头和协办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源头治腐成效,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重大民生专项公开范围。二是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推进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积极参与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继续做好纠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教育医疗乱收费、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民生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继续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衡。贿随权集,权因贿腐。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对廉政风险查找、防控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检查风险点是不是找得准、找得全,制定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管用,并根据变化的实践不断修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有关事项规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制约。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要认真学习践行《廉政准则》,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继续加大惩处腐败力度。始终如一地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既要立足于预防,也要保持对腐败行为、消极现象的“零容忍”,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本着“旗帜鲜明地严惩腐败者、教育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保护清正者,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思路,着力查处那些影响财政部门形象、危及财政资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着力查处违反《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增强敏锐性,抓早抓小,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典型案例逐一深入剖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改革发展的新蓝图。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奋力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四个”建设和实现“中国梦”添砖加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