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以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为抓手,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违章非机动车和违章行人的查处力度。对“电摩的”和“三轮货运”进行整治。整顿城区出租车市场秩序,教育引导出租车司机遵守交通秩序,文明服务。对城区的交通设施进行清理,规范各种标志和标线。加强综合执法和错时执法,避免管理和执法真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对各种犯罪团伙一定要予以坚决打击。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加强对出租房和临时棚点暂住人口的有效管理。加强城区经常性巡逻工作,健全治安巡逻体系。加大创建“安全小区”力度,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四是开展集贸市场秩序大整治。城区所有集贸市场必须实行净菜上市,规范经营,严禁摊位蔓延到市场外占道经营,取缔城区占道“小菜”零摊,坚决消灭“马路市场”。对县集贸中心进行集中整治,加大环境卫生及市场秩序的监管,县物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格统一纪律,注重落实到位,确保测评通过
(一)、严肃纪律,注重落实。我们的一切工作重在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更是如此。县创“三城”指挥部已经把《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手册》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今天又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大家要围绕创建目标,抓住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改责任。为此,请我们城关镇、有关部门,针对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的薄弱环节,理出问题,找出差距,逐一整改。要把任务量化到人,量化到环节,量化到进度,做到人有岗、岗有责,决不允许因部门的疏忽松懈而影响我县创建工作的效果,这里我重申一下:如果那个部门工作不到位,影响测评通过,一定要追究这个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握群众的需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激发群众的热情,实现群众的利益,要始终把眼睛盯住群众的需求,特别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抓住结合点,切实做好提高居民素质的工作,做好营造发展环境的工作,做好鼓舞人心的工作。要广泛组织发动群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单位人”和“社会人”的力量结合起来。通过全民动手,同创共建,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办,严格检查。根据工作的职责,县委、县政府将严格督查,创“三城”办进行专班督办,对工作力度大、落实效果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彰;对落实效果不好、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创建指挥部要给予黄牌警告;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县创建指挥部要坚持经常性检查督办与突击性整治督办相结合,坚持层层督办与反复督办相结合,建立从县创“三城办到各战线、部门和县直基层单位、社区相联的督办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取得实效。
同志们,创建省级文明城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上下务必要把思想高度统一起来,把力量充分凝聚起来,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的实际行动中,为建设文明、富裕、安康的新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