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社区建设规模空前,城乡社区建设协调推进。按照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城市社区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体系,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全市所有农村社区重新规划为1687个社区并建点,完成了建设选址和规划设计,465个已开工建设,涉及4100个原行政村、16万个农户,建成面积1010万平方米。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得到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健全。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难点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五)行政区划调整力度加大,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完成了14个乡改镇、3个镇改5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工作,乡改镇调整率达到41%,超过省标准11个百分点。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密切配合,对市区内13条道路的道路标牌进行了全部更新。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行政区域界线“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在县、乡两级全面落实。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年共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近4000人次,使他们得到了及时的救助和妥善的安置。全市12个婚姻登记处全部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市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献突出单位。全市殡葬系统开展了“优质服务月”和殡葬改革示范活动,通过优质的服务,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慰藉。市县两级陵园为近50万人次清明节出行祭扫提供服务保障。推广庆云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经验,全市建立公益性骨灰堂846处,覆盖率达到27%。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和社会监督,促进了婚姻殡葬服务行风建设。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会组织中的15个党总支、86个党支部、2729名基层党员参与到此次创先争优活动中。
(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福彩销售收入再创新高。在领导和建设单位、供热单位、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进展顺利,300多名“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和优抚对象已入住福利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敬老院达130处,入院老人达9800多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29处,入住老人余人,使他们在舒适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温暖、温馨的冬天。庆云县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65亩,总投资1.6亿元,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一期工程集中供养区已经投入使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县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占地16亩,总投资万元的德城区福利中心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年各县(市、区)建设民政基础设施项目42个,累计投入1.73亿元。福利彩票全年销售突破2.5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七)民政队伍建设整体推进,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局结合“两高”和“创先争优”活动,实施了“1234”工程,(即:健全一个机制,党建长效机制;开展两项活动,“争先创优”和“两高”活动;落实三项制度,联系群众、决策论证、行政问责制度;实现四个提升,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党员干部执行力、工作创新力、社会公信力。)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的肯定。推行了“三有”服务理念(即我们的低保家庭、五保家庭、优抚家庭等服务对象家中要有我们民政人的脚印,有我们民政人的问候,有我们民政人的承诺),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民政工作目标,落实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欢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制定了《民政工作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操作手册》。7月份,市民政局在市考评办和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对60个部门评议中,取得第9名的好成绩。组织了市民政局科以上人员、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参加的全市民政工作大观摩活动,对全市47个现场点进行了观摩,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总结讲评,张市长、曲秘书长都做了重要讲话,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整体推进的步伐。
另外,规划财务工作得到加强,全市民政预算内经费实际支出7.7亿元,同比增长36.7%;争取上级资金4.8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上级救助专项补助资金2.07亿元,较上年增加1.05亿元,同比增长102%。加快了民政信息化建设,德州民政门户网及时维护更新。信访稳定工作成效显著,承诺热线办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来电办结率达到100%,一批信访积案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庆云、陵县、宁津强化基层民政信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障了民政对象的自身权益,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民政系统的自身努力外,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常年坚持在一线辛勤工作的全市广大民政干部致以诚挚的问候!
我市的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建设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要求相比,科学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相比,科学谋划意识、超前谋划能力还不够高,适度普惠的福利制度还需要加强完善;与大民政建设的要求相比,民政系统的行政效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