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牢牢把握这条主线,着力在司法为民上用力气,在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坚守廉洁司法底线,培养严谨细致作风,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把落脚点放在司法为民上。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决定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不管时代条件怎么变、社会环境怎么变、法律法规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感情不能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司法为民为目标要求和价值导向。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深入整治影响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温暖和方便。大力推进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流程,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一站式”服务。广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视频接访等措施,建立针对劳动争议、追索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等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深入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把着力点放在公正司法上。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待的就是公正司法,最痛恨的就是司法不公。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坚持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路径,没有公正就没有一切,更谈不上司法为民。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来进行。要深入开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恪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排除人情、关系、权势等因素的干扰,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保障当事人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防止和克服久调不立、以拖促调、以判压调等行为。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确立“疑罪从无”理念,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按计划推进各级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不断扩大庭审直播范围,运用传统媒体和信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审判流程和案件信息,最大限度提升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最大便利,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坚持廉洁司法为底线。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审判工作最容易被突破的“命门”和“软肋”。如果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廉洁行为,即使裁判结果是合法、公正的,也不会被当事人认同和接受。任何一起司法腐败案件被曝光,都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灾难性影响。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是最基本的目标,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要深入持久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确保广大干警坚守职业操守、坚持廉洁司法。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促使干警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于不符合廉政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执行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充分发挥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廉洁司法的禁令铁规,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坚决清除严重违纪违法、玷污法官荣誉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