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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职能优化工作报告(2)

时间:2012-02-06 10:37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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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两项评议”,促进作风转变。发展的背后是环境,环境的背后是干部作风。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市连续开展了“企业评机关、群众评科长”两项评议活动,对市直机关及其科室负责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议。一是让有权者接受评议。我们选取了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执法检查和便民服务等职能部门,以及那些直接与市场主体、服务对象打交道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作为评议对象,实行分类别评议,避免了“一刀切”,增强了可比性。二是让服务对象来评定。我们创新评议的方式,把评议权交给企业和群众,评议代表全部为被评部门的服务对象。通过建立囊括各类别企业的评议代表数据库,随机选取评议代表进行测评,使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三是实行联动评议。评议活动采取市、区联动方式,三个城区对区直机关开展同步评议,评议成绩占市直机关得分的30%,使评议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日报、晚报、政府网站等媒体开办了多种形式的咨询和投诉专栏,利用新闻媒体曝光部门存在的问题,促进部门整改。五是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得分前十名的部门和科长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企业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科长”的荣誉称号;对总分在70分以下且排在最后三名的部门和科长,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年度奖励工资、评先表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在去年的评议活动中,有6名“群众满意科长”得到提拔重用。“两项评议”活动,推动了部门转变服务观念,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建立“一个平台”,完善纠错查处机制。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行政监察,手段比较单一,及时性和规范性较差。为解决监察手段落后问题,我们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覆盖全市的电子监察平台,好比为行政监察工作安装了“电子眼”,紧紧盯住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网上行政行为、政务活动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运作过程的公正、规范。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了对市直4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开展的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该系统对市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行政服务中心、车管所、人力资源市场、社保中心4个行政服务办事大厅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对公务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电子监察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对近30.5万个审批件进行了实时监察,系统共发出自动预警纠错信号558次、红黄牌121件,各级监察机关发出《电子监察情况通报》31期,责令6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电子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大提高了监督时效,被监察对象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深入推进“阳光新政”工程的思考

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阳光新政”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通盘考虑,逐步深化。要以行政服务网站为载体,建立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监督综合电子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活动网上流痕,权力行使网上监控,使“阳光新政”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覆盖。

(一)系统化设计。科学系统的设计是保证“阳光新政”工程成功的关键。“阳光新政”工程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主要行政权力纳入统一的运行监管平台,做到互相制约、互相影响。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权力是“阳光新政”工程的基础和内容,社会监督是贯穿“阳光新政”工程的主线和保障。“阳光新政”工程包含了行政审批工程、市场监管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社会监督工程等内容。一是行政审批工程。主要是清理审批事项,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节奏,提高审批质量。二是市场监管工程。主要是“五个规范”,即规范行政机关进企业检查行为,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行为,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人员安排、经济利益上与行业协会彻底脱钩;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减轻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负担;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现交易活动的全程监管。三是公共服务工程。在整合各类行政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市长热线,设立前台受理、后台调度、统一反馈、专业评价的公共服务新机制,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生活生产难题。四是社会监督工程。主要是升级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的监察。同时,整合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媒体和群众等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效应。

(二)规范化操作。“阳光新政”工程着眼于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运行,做到“确权”、“控权”、“亮权”。一是“确权”。认真梳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结合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依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经市政府审核确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未经核定和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均不得行使。二是“控权”。对确定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按照“时间最短、效率最高、费用最低”的原则进行优化,将办事程序、时限、标准予以严格规范并提出岗位化、对象化的职责要求。所有行政权力项目、流程、条件、依据、时限、收费等要素将被固化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中,审批审核人员只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任何审批超时、收费超标等不符合系统要求的行为发生,软件系统将自动终止审批事项的流转。三是“亮权”。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开发建设一个跨部门、一体化、支持前台和后台无缝集成的综合网络运行软件,将优化后的权力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权力运行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电子化监控。对行政权力实现全程监控是“阳光新政”工程取得实效的保证。要对目前实行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扩容、提档、升级,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全面提升监察系统功能。升级后的电子监察系统,既可以横向监控市直部门的权力行使,也可以纵向监控各县(市、区)的行政效能。统一编制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将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执法、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共服务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将监督贯穿于业务管理和权力运作全流程,实现全程化、全方位的动态监督。电子监察系统要强化对行政审批的过程监控,对涉企检查、处罚、收费行为是否合乎规定进行重点监察,对公共服务的办件时限进行监控。电子监察系统除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实时监察外,还将实现权力运行异常情况的预警、督办以及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量化依据,切实做到权力事项全覆盖、运行过程全监控、异常状况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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