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各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写出自查报告。表格和自查演讲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6日前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1月7日—11月30日)企业自查的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三楼312室)企业自查面要达到100%
区政府要组织由监察局、财政局、经委、统计局、工商分局、地税局、国税局、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点:基础上。
1自查不认真、数字不真实、情况反映不全面的单位;
2群众举报会计、财务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单位;
3领导小组认为应实行重点检查的单位。
不受此期限限制。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对阻挠、拒绝、拖延检查的单位。
还要认真填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各重点检查组除编制询问笔录、工作底稿和检查演讲等检查文书外。
第四阶段:整改、处置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整改工作的内容:对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会计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其限时改正。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奖励奖励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财政法规、规范和规定进行处置。处置的依据和原则: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会计问题。
依照“自查从宽,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查从严”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并已及时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置;凡属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特别是近年来各类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再次发现的要从严进行处置。
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查出的问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由财政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部门行政执法顺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分。
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2月161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企业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进去的问题。并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总体情况于12月22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书、表格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 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有关单位、企业均可通过“ 区政府门户网站”阅读、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此项检查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切实抓出成效。
(二)参与检查的单位、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
(三)参检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坚持原则,徇私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