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有为。就是要宁愿多听由于严格管理带来的骂声,也要少听由于疏于管理造成事故后的凄惨哭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真正把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时刻绷紧火灾防控这根弦,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扎实,把火灾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牢。主要要落实到三个“抓”字上:一抓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发布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对违反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且拒绝关停的反面典型,要大张旗鼓地曝光、理直气壮地处理。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火灾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火灾防控工作的群防群控。二抓重点。全国、省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时节以及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加油站点、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区域、行业、领域是我们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安监、消防、文广、林业等相关监管部门要突出抓好这些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工作,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三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三抓长效。抓火灾防控工作关键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尤其要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制定长期监控管理机制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和日常记录档案,动态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火灾防控工作常抓不懈。
所谓有责。就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约束,厉行责任追究,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企业来讲,必须明确企业法人是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重点消防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发展”的理念,大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变为自觉行动。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二要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火灾防控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要加强目标管理,把任务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使火灾防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年初,县里已经与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也要分别制定责任制,各负其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谁的领域谁管好,谁检查的谁签字,谁出了事故谁负责。
同志们,火灾防控,责任重大。火灾防控工作做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建的对外形象、关系到新建的社会稳定,希望大家时刻把火灾防控工作记在脑中、放在心上、抓在手里,确保实现今冬明春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这一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