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的发展方向和状态。由于我们的提早介入,妥善解决了多起群体性讨薪案件,将劳资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半年来,我队共调处20起涉及劳动者20人以上群体性讨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情况
1、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赣人社字〔2013〕427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提起政府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42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册),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了维权举报投诉电话;活动期间17个乡镇21个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所辖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用人单位338家,涉及劳动者15074人,确保了排查不留死角。根据排查结果我队及时梳理出在春节期间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案件22起,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业主负全责”原则向相关单位发出督办函22份,将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大多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工作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上有很大转变,对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都能做到及时介入。在执法检查阶段,采取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专查相结合形式,按照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补发2200名员工被拖欠工资132万元,确保了员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2、切实开展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审、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赣人社字[2013]418号、赣市人社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重点对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拖欠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检查。共审查用人单位203家,涉及职工12323人,补办养老保险2274人,审查补签劳动合同2298份。通过此次年度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年度审查结果,将推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较好的用人单位参评省劳动保障诚信单位。
3、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月28日至3月20日,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现有职业中介机构9个,其中行为规范的9个;8家用人单位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违法收取劳动者押金0.12万元,已责令退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需整改的职介机构,按要求跟踪监察,确保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为劳动者建立良好的求职平台,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90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及时答复”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对36件信访函件进行了情况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建议)按规定及时答复信访人,做到了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
(五)实施民工工资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上半年以来,共有10个工程项目缴存民工工资保障金256.82万元,退还8个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障金35.62万元,共有保障金余额1519万余元。另收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33.84万元。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市建筑领域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