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大乡镇(区)工作推进力度。各乡镇(区)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合理安排人员,集中资金、集中精力重点抓好示范村建设,实施好各类新农村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农民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19、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更广泛地引导人力、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通过发布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划项目,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形式,用市场化的手段吸收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20、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导向,真正让广大人民群意识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思想上能克服等、靠、要,在行动上能积极参与。今年底前,每乡镇(区)要举办一次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21、严格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考核考评。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全县目标管理,年终严格考核奖惩。对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支持先干,鼓励先进,年底,每个乡镇(区)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要有动作、有亮点、有成效。对年底在规划、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等方面都不具备的示范村予以淘汰,并从全县择优选择相应数量的村递补列入示范村行列。对年底评比在前5名的,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上给予优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