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校园集体舞比赛”。要利用大课间和活动课,加强舞蹈和音乐的普及教育,促进学生身心愉悦。教体局将定期组织校园集体舞比赛。
4、开展“艺术角”活动。各单位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设立教室一角、校园一角、宣传栏等各种方式,经常性地举办美术课堂作业、书法、手抄报等艺术作品展示活动,增强学生自信心,不断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三)开展艺体特色校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在开展艺术体育常规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研究确定本单位的艺体特色,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实现“一校一特色”。要争取社会知名人士支持,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扩大学生参与面,探索形成有组织、有制度、有成果的艺体工作特色。教研室将加强指导、培养、总结和推广,促进学校艺体工作特色的形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艺体教师业务素质
(一)加强艺体师资配备。各单位要坚持“专业对口、专职专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艺体教师。要配齐专职教师,暂时配备不齐的,要安排有一定艺术体育特长教师兼职,并通过各种渠道对兼职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各学校兼职艺术体育教师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专业教师不得转行改教其他学科。各单位要加强与社会体育、艺术团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挥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逐步建立一支社会兼职教师队伍,借助外力、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校艺术体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教师业务培训。教研室将在落实三级教研活动的基础上,随时掌握艺体教师特别是农村兼职艺体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难点和困惑,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单位要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加强校本研究,促进骨干教师快速成长,外出培训教师要撰写学习体会,通过报告会或观摩课形式向其他教师传递培训成果,扩大培训效益。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将定期组织艺术体育专业技能培训、教材教法培训、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城乡交流等活动,提高艺术体育教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五、改进评价办法,推进艺体工作规范开展
建立健全学生、教师、学校艺体工作评价机制,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促改,逐步推进学校艺体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对学生的艺体素质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艺体教师要通过课堂提问、技能测试等各种渠道,对每个学生的音体美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公正、全面的评价,并记入学生的素质报告手册。
对教师的艺体工作评价由各学校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艺体教师和兼职从事艺体活动教师的工作评价制度,合理计算工作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要将艺体教师的常规教学、学生技能考查、艺体活动组织情况、艺体竞技成绩、特长生培养等方面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对单位的艺体工作评价由教体局组织。教体局将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的方式,结合调研活动,强化单位艺体工作的评价。评价重点围绕课程实施、推门听课、学生技能抽测、艺体活动、艺体竞技成绩、艺体师资建设、特长生培养等项目进行。每学年对每单位的艺体调研不少于一次,调研成绩计入单位绩效考核。同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出现课程开设不齐、课时落实不足等问题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教委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对所辖学校的过程管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艺术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管理、指导、督查全市艺术体育工作的开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落实和监管力度。通过市、镇、校三级管理,促进艺术体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单位要将艺术体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之内,做到专款专用。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尽最大努力按标准装备艺术体育所需教室、运动场地、器材、设施等,满足学科教学和开展课外活动的基本要求。要因地制宜,积极鼓励师生开发适合学生特点的简易场地,自制艺术体育活动简易器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的问题。
(三)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对各类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要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艺术体育活动的安全性。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教育网站、电视台等多种渠道,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第一”的理念,引导家长和全社会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共同支持学校艺术体育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教体局相关科室提报艺术体育工作信息,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艺术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