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十个覆盖”。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维护政令畅通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围绕保障和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强推进“三县”建设、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加强对换届中信访件的调查处理,严把干部“廉政关”。
(二)加强治本,抓源头治腐工作,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1、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本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厂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将企业债权债务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对于企业改革改制重组和破产中资产的处置,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报批、评估等制度,规范运作,严格程序。
3、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
4、开展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要求和计划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内部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特别是改革改制重组破产企业必须进行内部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并接受权威部门审计,向职工公开。
(三)创优环境、服务发展,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大廉政典型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机关干部高尚的“精神家园”。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落实《廉政准则》,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2、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认真开展“万名干部下万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满腔热忱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3、全面落实中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4、深入治理“三公一金”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行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治庸、治懒、治散”,强化“查纪律、查作风、查效能”工作机制。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怕冒风险、怕担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朝气不足、惰性有余、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等突出问题。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之、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四个一”措施解决机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签订一份承诺书。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要把承诺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二是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重点解决“庸、懒、散”问题,组织干部对照检查,自觉整改。三是开展一项督查活动,局效能建设督查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机关作风专项检查。对检查排名后5名的进行公示或通报批评。四是组织一次民主测评。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组织服务对象、两会代表、政协委员对机关进行测评,征求意见。
(四)切实维护民利,继续抓好纠风惠民、治乱减负工作
1、要继续抓好涉企收费项目,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乱检查、乱评比等专项整顿工作,遏制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2、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减负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继续加强对公路“三乱”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严格规范上路执法管理行为,杜绝乱截车,乱罚款行为。
4、加强对实施成品油和税费改革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5、建立企业治乱减负、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6、加大治乱减负工作的查处力度,确保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7、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加强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开展治乱减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