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
汲取“10.28电梯安全事故教训,为贯彻10月30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预防性电梯安全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区某年小型锅炉和电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某府办电〔某〕100号)要求。加大预防性查处力度,确保电梯安全监管的法规、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未上报相关报表(附件2单位,务必于某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
二、重点排查电梯存在超期未检、无管理使用单位(物业单位)无维保单位、管理人员无证、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出现隐患或故障、无大修基金等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内的电梯进行拉网式排查。
并于某年11月7日前将重大隐患电梯排查表(附件1报送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科
三、立即启动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要结合排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适时通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