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细致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顺畅。
1、强化摸底排查力度。车管所要立即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要将信息数据任务下发各中队。各中队对于排查出的已经报废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死档”大中型客货车,要采取发短信、电话通知、邮寄明信片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督促所属企业或车主限期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排查出的已经到达报废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仍然继续使用或不再使用或灭失的机动车,统一上报交管室,交管室要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信息,如未在公告期内办理注销手续的,必要时依法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2、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各中队要在原有基础上认真细致建立完善辖区大中型客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台账,对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向所属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停运,参加检验。要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督促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限期进行检验,对不按要求进行检验的,协调运管部门责令停运并依法进行严处。
3、强化路面查处力度。各中队要将任务分解执勤民警,夯实任务,落实责任。每位执勤民警在路面执法时要集中对照未检车辆牌号,着重检查发现逾期未检验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车,全力做到一辆都不放过。同时,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一律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抄告所属企业并责令限期进行检验。此外,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必须在检验完毕后,方可放行车辆。
五、奖励措施
各中队查扣及上门督促办理检验的大中型汽车,奖励50元/辆;收缴拼装报废汽车,奖励100元/辆。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此次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暨提高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体民警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告知力度。法宣室要积极借助各种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参加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中队对辖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告知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人限期进行检验,逾期不检验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整治期间,法宣室要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时报道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灵通信息。6月2日交管室上报大队涉牌涉证整治工作前期整治情况及战果。各中队要每周一要上报一次大中型客货车检验整治工作报表,车管所汇总后上市车管所,每月29日前上报月小结。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第三篇: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乱穿马路、乱停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路面停车秩序、行车秩序、行人秩序,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使我县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校车及其驾驶员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要针对校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出行时段和运行路线,全面开展摸排整治,严禁报废车、无安全合格资质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货运车辆从事校车营运,从源头上保障校车行驶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开展校车驾驶人排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一律建议校方予以清退。三是在依法查处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一律将处理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教育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