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努力解决工作发展中的“瓶颈”性问题,推动交通管理由传统向现代化方式转变。
7、推动管理方式转变。继续完善道路交通监控建设,扩大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在火石咀、306省道等重要路口建成2-3个电子监控,将主要道路置于“天眼”之下。全方位发挥电子监控车在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中的作用,城区中队电子监控车要抓拍主干街道乱停乱放、原地调头、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农村中队要将电子监控车摆放到辖区连接国省道平交路口,警力薄弱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等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探索交通事故预防新路子。
8、提升事故处理能力。落实逃逸事故案件侦破“一案三责”(事故中队负责人、辖区中队负责人、办案民警)制,发扬“打硬仗”、“啃骨头”精神,提升破案攻坚能力,确保逃逸案件必破。整合警力资源,稳步推进国道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由辖区中队处理,减轻事故中队压力。提升一般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处理能力,杜绝上访、缠访现象发生。加强快速理赔中心建设,简化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全年交通事故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
9、大力践行“模式”。县乡、校园、客运、农村中队要根据职责范围,将警力摆放到乡村道路,建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常态化巡逻机制,形成监管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的管理机制。加强镇村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作用,为每个村配备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开展村交通协管员安全培训,使其成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坚强力量。发挥村协管员人熟、情况熟的特点,对辖区机动车全面摸排并逐车建立档案,做实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交通宣传“三深入”活动,加大国省道农村减速带、宣传橱窗、交通标志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道路交通环境。
10、提高车驾管管理水平。车管所要认真贯彻支队13条便民措施精神,做好支队下放车驾管业务工作。高标准建成科目一考场,确保学员及时参加考试。年内在中队试点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对5辆以上国产免检小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周末和下班后上门办理,对大型车队和运输企业,实行上门外检和驾驶人教育培训服务。同时要开展绿色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告知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年机动车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检验率达到90%以上,驾驶员考试率要达到100%。
11、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交管室要提前做好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下放准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密切警民关系。积极与财政局沟通,简化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方便群众。违法处理实行延时清零服务,在办理完当日最后一笔业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对营运性车辆只持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即可办理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处理。要提前着手,未雨绸缪,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违法行为查询及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套牌车辆案件办理等业务下方后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12、推进安全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推动“四个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安全村、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建设,逐步实现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创建率达到100%,使“四个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推进城区“严管街”创建工作,优化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建设,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力争城区主要路口拥堵和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积极联系司法、宣传、教育、交运等部门,重点加强驾驶人、车主、学生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
三、以规范执法为终极目标,强化培训,完善制度,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