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H7N9流感防控工作方案(2)
时间:2014-02-07 10:57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加强对流动人口及看守所内人员的管理。
财政局:负责医疗、药品、设备购置等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的保障。
广播电视事业局:负责对县内防控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对健康知识的宣传。
工商、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猪产品加工经营企业食品专业检查。并迅速深入医药市场,严厉从重打击哄抬药价、制假售假行为,确保药品、医疗设备货真价实。药监部门要保证消毒药品、治疗药品、医用器材的货物供应。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规范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货渠道,严格索证,对发现来自疫区或无检疫证明的猪肉产品立即协调农业、工商等部门查处。
机关、武警部队、学校及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场所、校舍、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环境消毒工作,同时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外卫生。驻县单位要主支承担本部门各项防治工作任务,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乡镇、本部门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清除庭院、清除室内外垃圾,做好水源保护,注意饮食、个人卫生。生猪养殖户应做好垃圾、猪粪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
七、应急处理
(一)、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并认真做好初步诊断、治疗、转诊工作。严格转诊制度,严禁不具备传染病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单位留治相关患者。
2.任何人发现疑似H7N9病毒感染病例时都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线索。疾控中心要根据有关线索追踪可能的感染者,及早发现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并实施隔离措施。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与畜牧、检疫部门联系,了解情况,通报信息,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报。
4.当我县发生H7N9病毒感染疫情时,疫情所涉及的县、乡、村三级要迅速建立起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协调一致、信息畅通的应急监测网络,在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各相关部门由专人每天到辖区医疗机构或社区主动搜索H7N9病毒感染疑似待排病例。
5.疫情报告
乡镇及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对疫情实行网络直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隐瞒、谎报、缓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