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提高H7N9病毒感染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备计划与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兰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H7N9病毒感染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领导
1、成立依兰县甲型H7N9病毒感染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卫生、畜牧、财政、公安、教育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生局局长任主任,有关股办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内H7N9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卫生局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辖区内H7N9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指导,具体承担疫情分析,监测结果的认定,急危重患者的会诊,抢救、流调、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指导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成立应急救援医疗队和防疫队,随时听候防控H7N9病毒感染防控领导小组的调遣,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承担H7N9病毒感染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高暴露人群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指导。
六、相关部门职责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各驻县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结合各自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职能,各负其责,联防联控,切实做好H7N9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卫生部门:主要负责可能出现的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医疗救治和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设立定点医院。加强病例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加强专项技术培训,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迅速提高医务人员的认症能力、救治水平和自身防护能力,提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流行病学调查、疫区处理、疫情控制对策和措施的水平。
交通部门:负责客运站点、交通工具、乘客及司乘人员预防控制工作。对客运站点和交通工具要定期消毒,并保持通风,准备司乘人员的防护用品,一旦出现疫情,做好人员防护,对所有外来人员逐一登记,知道H7N9病毒感染的主要症状和体征,知道报告途径。客运部门对旅客中疑似病例做到及时发现,隔离到留验站,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做好登记。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防治措施和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等学生集中区域的管理。保证教室、宿舍等场所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外卫生,近期减少组织学生参与人群较为集中的社会性活动,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工商和旅游部门:负责监督旅游公司、旅游团队、旅游场所、宾馆、饭店和公共场所采取防病措施。
农业局:负责对农村防治工作的领导。对兽医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自身防护,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对生猪养殖场饲养、扑杀(屠宰)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一旦发现生猪群体性突然发病,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未发生H7N9病毒感染病例的地方,也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