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增加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2〕2号文件为契机,按照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全面完成“五个一”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乡镇“五个一”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成立乡镇建设“五个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五个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五个一”工程的计划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局,镇和镇等13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乡镇建设“五个一”工程项目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计划和步骤
实施乡镇“五个一”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相互协作,严格按以下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一)确定建设项目阶段(2012年4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前期规划及编制可研报告等工作,上报县“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开始实施。
(二)项目建设前期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完成项目的设计、审批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好工程建设资金。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31日前)。各乡镇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照工程建设计划实行全面施工。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县“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五个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并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五个一”项目的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工程建设周期长、范围广、任务量大、标准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项目落实好。
(二)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配合各乡镇完善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项目启动实施后,县住建局要给予技术指导,切实抓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和考核管理。加强乡镇“五个一”项目的督查,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将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县人民政府将把乡镇“五个一”项目的实施列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实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的乡镇和部门将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