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选表彰先进(12月底)。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凡是因兑现承诺成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优先申报本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并推荐参加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在市委办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开展。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成立由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战青林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信息科),具体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宣传栏、标语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发现和表彰机关各科室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目标承诺工作、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和谐机关”、“文明股室”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工作落实。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到其他部门和单位参观学习,促进工作落实。
(四)立足本职工作,鼓励探索创新。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尊重党员的首创精神。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鼓励党员群众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严格考核督导,确保承诺兑现。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列入年度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