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抢劫6元钱沦为抢劫犯。2009年4月20日凌晨1时许,在贵阳市某中学上初三的学生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一小区附近,将路过此处的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6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中考机会,但悔之晚矣。才6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6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犯罪呢?抢劫罪是不论抢劫数额大小的,凡是抢劫法律都是要从重从严给予严厉惩罚的。
[案例3]:破坏电力设施成为盗窃犯。2009年,成都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倒塌,此时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成都至绵阳的主线路全线断电,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学生!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发现当地的王平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和几个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一直喜欢小偷小摸的他没钱后就会找电塔下手,每块钢条可以卖得10元左右。得知电力部门会在每月的18日将缺损的钢材补上后,他们便从5月18日开始,先后四次对该电塔下手,总共偷了68块钢材。少了这样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当地刮起了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快,另外8人也落网,这就是拉帮结派,组成团伙,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不仅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十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带来沉痛打击。
[案例4]:怨恨之心、放火报复。刘某今年15岁,四川南充人,跟随父亲到重庆打工。在九龙坡区某中学借读。在学校期间,因一件小事和一个同学产生了矛盾,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刘某对该同学心生怨恨之心。一天,他玩网络游戏,竟然心生歹念,也想学着游戏中的行为去报复同学,于是就在一天晚上带上打火机等摸到同学家门口放起火来,后来因火情及时发现被扑灭没有得逞。这种行为就是缺乏自控力,结果怎么样?结果当然是犯放火罪,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这六年本来是应当在美丽的校园中与同学们一起度过的,就是因为缺乏自控能力而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
[案例5]:好逸恶劳、拦路抢劫。去年6月21日晚9时许,女青年徐某与朋友胡某等人驾驶摩托车在鱼洞滨江路上一起玩耍。当他们玩兴正浓时,几名男青年围了上来,二话不说上前就是一顿拳头,抢走了摩托车及2部手机。6月26日凌晨2时35分,事主王某、徐某在九滨路上遭到5名男子的抢劫。歹徒将王某打倒在地,用脚狠踩,还用石头猛砸。徐某则被勒脖子还被扇耳光。5歹徒抢走了800多元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7月4日凌晨5时,女青年林某驾驶本田摩托车载男友杨某回家路过一偏僻地时,被4男子拦住去路,持摩托车防盗锁不分青红皂白地迎头打来,当场被抢走了摩托车、手机等物。7月10日零时许,事主张某和女友陈某在南坪泰正花园对面聊天,4男子用水果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抢走了100元现金、手机2部及1辆红色太子摩托车。十五六岁本正是上学读书的幸福时光,但一群在网吧结识的年龄相仿的花季少年持刀抢劫路边情侣的钱物供挥霍消费,作案手段也从最初的侵财型逐渐向暴力型发展,谁稍有反抗即被狠捅几刀予以“教训”。该团伙成员人数不断增多,从去年2月初的3个人扩展至近20人,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才18岁。最近,这个重大抢劫犯罪团伙被警方端掉,朱×等19人锒铛入狱,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活。因此,我们在座的各位中学生,要有交往的意识,但是切忌要注意,不要与不良个体和群体去进行交往或者要少交往,在人际交往中要特别注重对自己控制力的培养,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发生:一不要“义气”行事。作为真正的人际交往应该建立在真挚诚实、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基础上,而许多青少年犯罪的人是从所谓的“交情”出发,认为“江湖义气才够朋友”。在这种义气观念指导下,有些人走入犯罪道路。如,某学校的一个学生孙某,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一天,有一个社会青年中午喊他到外面去玩玩,同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学生周某。在一个偏僻的弄堂里,他们看到迎面走来了三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这个社会青年于是就提出要敲诈三个学生弄点钱钱,并要孙某和周某一同参与,周某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一边拒绝一边就离开了。而孙某觉得不参加属于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于是就和这个社会青年一起拦住这三个学生。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后来共抢到100元不到,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在二人还在小饭店大吃大喝时就将二人抓获。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也就是要坐3年以上牢。后来,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这个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6年,而孙某也因为讲“义气”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个真实的案例,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是青少年,大多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讲义气”,对此,我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二不要追求生活刺激。还有一些青少年,他们在生活中无所追求,无所事事,以追求刺激为乐趣,有的甚至不为耻,反以为荣,愚蠢妄知地“恶作剧”。如在汽车上向路边行人吐痰,从自己住的房子里向外随意乱仍垃圾,还有的随意殴打学生,向学生强拿硬要少量现金,或叫学生买东西,请吃饭等。这些情况也许在我们当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我认为要值得大家警惕。因为你的行为已经违法,这种情况弄不好就要犯罪坐牢。如果在座有的同学有这样的恶习,我劝你们赶快改正,不然到那时后悔就晚了。因为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寻衅滋事犯罪,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刑法规定,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这我不是吓唬你们,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表现形式有下列四个行为之一的就犯该罪了:(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一次殴打他人致轻伤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所以,对照以上四种情形,希望同学们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只有经常性地对自己进行约束,才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也才能使自己走好今后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