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农业发展社会经济条件(2)
时间:2018-08-04 07:11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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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户经营土地的规模
印度的农业生产以小农经济占绝对优势,每个农户拥有耕地的平均规模
很小。根据1952 年调查,全国平均每农户经营的耕地为3 公顷,虽然50 年
代通过大力垦荒,扩大了一部分耕地,但30 年来,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每
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却已日趋减少,1961 年降为2.87 公顷,1971 年为2.63
公顷,至1976 年仅为2 公顷,其中占地在2 公顷以下的小农户均占全国总农
户的63%。不仅如此,在印度还存在着田块过于零星分散的现象,在子女继
承父辈土地时,由于田块质量差异、位置远近,习惯上常把每块耕地平均分
摊,子女从每块中获得其份额,因此每农户往往拥有若干不相联贯的田块。
据1976—1977 年度的农业调查表明,在全国8150 万农户中,拥有耕地0.01
至2.49 英亩(0.004~0.996 公顷)的农户,经营的耕地平均为2.98 块;拥
有2.5~4.49 英亩(1~1.796 公顷)的农户,平均为7.09 块;拥有7.5~14.99
英亩(3~5.996 公顷)者,平均为9.21 块;拥有15~19.99 英亩(6~7.996
公顷)者,平均为9.46 块;拥有20 英亩(8 公顷)以上者,平均为9.98 块。
上述统计资料表明,拥有的耕地越少,田块分割越强烈。在经营2 公顷以下
耕地的农户中,每公顷平均田块为3~4 块。尤其在人口稠密的地区,田块分
割更为碎小。这种田块的过细分割,使田块越分越碎小,份地更趋分散,农
户拥有的田块有的彼此相距数公里。这既不利于田间管理,又难以采用新技
术,而且由于插花严重导致田界面积增加,耕地缩小。因此,近年来各邦政
府已通过立法规定田块限额规模,阻止耕地进一步分割。在中央邦、马哈拉
施特拉邦、北方邦和拉贾斯坦邦等地,并田工作已取得进展,在哈里亚纳邦
和旁遮普邦,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良好基础。
农户拥有的耕地规模各地不一。按邦而论,1976—1977 年度平均每农户
拥有耕地阿萨姆为1.37 公顷,奥里萨为1.60 公顷,比哈尔1.1 公顷,泰米
尔纳德1.25 公顷,旁遮普2.74 公顷,北方邦1.05 公顷,西孟加拉0.99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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