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
第一节 人和环境的辩证关系
生命是以蛋白质的方式生存着,并以新陈代谢的特殊形式运动着。因此,从机体的新陈代谢过程,可以看出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恩格斯早就指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
人体通过新陈代谢和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交换。物质的基本单元是化学元素。人体各种化学元素的平均含量与地壳中各种化学元素含量相适应。例如,人体血液中的60多种化学元素含量和岩石中这些元素的含量有明显的相关性(图4-1)。从这里可以看出化学元素是把人和环境联系起来的基本因素。自然界是不断变化的,人体总是从内部调节自己的适应性来与不断变化的地壳物质保持平衡关系。
环境污染使某些化学物质突然地增加和出现了环境中本来没有的合成化学物质,破坏了人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引起机体疾病,甚至死亡。
在正常环境中,环境中的物质与人体之间保持动态平衡,使人类得以正常地生长、发育,从事生产劳动,并能使人们在积极劳动之后,迅速解除疲劳,激发人们的智慧和创造力。相反,环境中废气、废水和废渣、噪声等,常常使人们发生中毒,或者感到厌烦,难以忍受,注意力不易集中,容易疲劳和激动,工作效率降低,患病率上升。空气、水、土壤与食物是环境中的四大要素,都是人类和各种生物不可缺少的物质。环境污染首先影响到这些要素,并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体各系统和器官之间是密切联系着的统一体。人体各种生理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对环境的变化是适应的。如解毒和代谢功能往往能使人体与环境达到统一。但是,这些功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大量工业“三废”、农药等毒物进入环境,并通过各种途径侵入人体,当超过了人体所能忍受的限度时,就会引起中毒,导致疾病和死亡。某些元素在自然界含量过高或偏低,会造成一些地方病。有毒物质通过呼吸、饮水、食物等直接或间接地进入人体会造成疾病,影响遗传甚至危及生命。
由此可见,人和环境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在地球的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统一关系。
当前环境医学正在迅速发展,除了研究毒物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外,还要注意毒物造成人体的潜在性危害,如引起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至于环境污染是否会影响人体生理功能,缩短人的寿命等问题,也已经引起了国内外的重视和研究。
研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首先要了解毒物在环境中的迁移和转化,它是怎样进入人体的?它在人体中正常的“本底”值应当是多少?它在人体内的吸收、生物转化、蓄积、代谢、解毒和排泄等过程又是如何进行的?它是否会影响胚胎发育或引起畸胎?会不会产生致突变作用?是否有致癌作用?对后代影响如何?总之,这是一项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全面地研究,以便取得丰富的科学资料。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早发现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同时,也要看到,环境中有毒污染物的毒性是相对的,它和人体的关系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并不是任何微量的污染物质都对人体有害,只有含量超过一定范围时,才能引起人体的病理反应,表现出器官功能障碍或减退,以及患病和死亡。人体与有毒污染物质之间都有一个有毒物质的“量变”逐渐引起人体生理机能“质变”的过程。因此,有些环境污染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并不立即就显露出来,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引起严重的“公害病”。有的有毒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在当代不立即表现出来,而要在第二代或第三代才发病,我们必须通过各种环境监测手段,及早发现化学毒物对遗传的影响,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文标题:人和环境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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