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剥削关系的产生与土地、牛只的自由买卖,合亩内各户以及合亩间生产资料的占有日益不平衡。与此同时,合亩内部产品分配方式也日益复杂。合亩内以一家一户为单位或几户伙同进行生产,所得产品或出租土地、牛只所得的地租、牛租,归该户或几户所得,不归合亩分配。合亩集体生产所得归亩头分配,除扣种子、“稻母”(只有亩头一家人可食用,不得转让或出卖,但可用来救济亩内困难户)、“留新禾”(收割前,亩头的妻子先割回十多把稻谷煮饭酿酒,亩头夫妻吃一天后,次日全合亩的人一齐来吃)、“酿酒粮”(约数十斤稻谷,由亩头掌握,待插秧完毕后全合亩成员共饮)、“公家粮”(数量不定,由亩头掌握,用作待客、成员结婚、盖房子等,有的用以救济亩内缺粮户)等外,余下的按户平均分配(有些地区也照顾人口)。在一些内部已经出现贫富分化和阶级分化的合亩中,亩头往往以各种借口多分一些稻谷。
根据合亩内外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来划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合亩内部没有产生剥削关系,基本上是共耕和互相合作的关系,亩头和亩众之间以至亩众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这类合亩多以纯血缘亲属组成,个别的也有外来户,但很少。其中个别的合亩内部虽无剥削关系,但亩头对亩外的人,以及合亩对亩外的人、合亩与合亩之间已产生了剥削关系。另一种是合亩内部或对外都已产生了剥削关系,亩头对亩内众多的“龙仔”或对亩外的人已经存在剥削和压迫的关系,传统的合亩共耕仅仅留下了一个躯壳。
合亩制内部生产关系是相当复杂的,但从合亩制组织的基础、“亩头”的社会地位及作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与使用、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分别消费等内容分析,合亩制性质的本质是一种原始的父系家长制的家庭(家族)共耕合作组织。虽然合亩制内部客观存在贫富分化甚至是剥削等因素,但这只能说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变迁,这种原始组织正濒于最后解体状态。
在今五指山、保亭、琼中等地,1949年前仍保留着一种具有特色的基层社会政治组织,即“峒”,原意是“人们共同居住的一定地域”。关于黎族峒组织,文献早有记载,尤以宋元以后的文献记载颇多。峒有大小之分,大峒之下包括几个小峒;一个小峒,一般由2个以上自然村组成。峒与峒之间有森严的疆界,互不侵犯。峒与峒一般都保持着友好关系,成为婚姻集团,但因为一些利益关系,如有越界开荒、渔猎、伐木、采藤等,往往也会引起峒与峒之间的纠纷和械斗。血缘纽带是峒的组织基础。每个村峒都有一个至数个村头和峒头,称之为“奥雅”,一般由长辈或能说会道的人担任,负责维持秩序,调解纠纷,较大的事件还要召开全峒会议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统治的加强,峒的组织便成为封建的统治工具。到了民国时期,大小峒头分别当上“团董”、乡、保、甲长等。
风俗习惯
黎族人民文化丰富多彩。黎族妇女的纺织绣早已闻名于世,尤对于木棉的纺织更是独具匠心,对推动我国棉纺织技术的发展功不可没。至今仍然流传的踞腰织机、白沙润黎的“人龙图”绣以及美孚黎“绞缬染”都是难得的民族文化遗产。黎族人民的医药知识也很丰富,不少民间医生懂得百种以上的草药性能,并且能够根据不同的病情使用热敷、煽汗、火炙等治疗方法。对毒蛇、疯狗咬伤有许多特效药。在黎族中还保留着较原始的历法,一般以类似汉族地区的 “十二地支”来计算月日,以十二日为一个周期,每日以动物作称谓,如鸡日、犬日、猪日、牛日、虫日……等等。黎族的节日与历法有密切关系,“三月三”是自古以来黎族民间悼念祖先、庆贺新生、赞美生活和歌颂英雄的传统佳节。
黎族传统服饰文化内涵丰富,各方言区差异比较明显(尤其是女子服饰),在历史上曾经是区分不同血缘集团和部落群体的重要标志。在传统服饰中,黎族妇女常穿直领、无领、无纽对襟上衣,有的地方穿贯头式上衣,下穿长短不同的筒裙,束发脑后,插以骨簪或银簪,披绣花头巾,戴耳环、项圈和手镯。男子传统装束一般结发于额前或脑后,上衣无领、对胸开襟,下着腰布(吊襜),部分美孚黎男子上衣与女子无多大分别。在哈、杞、美孚、润黎少数健在的老年妇女中还一直保持着传统的文身习俗。
黎族一般日食三餐,以大米为主,“山栏”香米是黎区特产。把生鱼、肉掺以炒米粉,加入少许食盐,用陶罐封存制作而成的肉茶、鱼茶是黎家腌制的特色风味食品。黎族男子喜好烟、酒。槟榔是妇女的嗜品,吃时和以贝壳灰,用一种青蒌叶包着吃,吃后口唇染红。
黎族多同姓聚居。传统民居多是简陋的茅草房,在五指山腹地住传统的船形房屋,船形屋以竹木扎架,用茅草覆盖,以藤条或竹做地板,离地约半公尺左右。一般居屋是用竹条或树枝为墙架,外糊以泥土。“隆闺”(即“寮房”)是黎寨中比较独特的一种房屋建筑形式,黎族青年成年后(一般十几岁)就自行或在别人的帮助下,在父母家旁或村边搭建仅几平方米的小房子,即“隆闺”供自己居住,它是男女青年谈情说爱、吹奏乐器和对歌定情的场所。
黎族婚姻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婚姻多由父母做主,但姨表及同宗均不得通婚。部分地区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女子出嫁后不久就返回娘家,一直到怀孕,才回夫家定居。“玩隆闺”(又称“放寮”)是黎族地区普遍存在的恋爱习俗,黎族青年男女成年后常在“隆闺”约会,经过一定时间,情投意合的双方常能终成眷属。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旧习俗已逐渐被废除。
黎族一般实行土葬,葬俗因地区、方言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五指山腹地,人死后,则鸣枪报丧,男人用独木棺葬于本村氏族公共墓地,外村嫁来的女子,则需抬回其娘家由娘家料理丧事,并葬在娘家的墓地。
黎族传统社会尚未形成完整的宗教体系,处在原始宗教阶段。黎族信奉万物有灵,盛行图腾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从事宗教活动的巫师称为“道公”、“娘母”,他们一般不脱离生产,在需要时才主持送鬼、占卜等活动。除道教在黎族社会中影响较大外,佛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影响有限。黎族普遍相信巫术,认为巫术能使人害病死亡。被诬指行使这种巫术的人,男性叫“禁公”,女性叫“禁母”。新中国建立前,“禁公”、 “禁母”往往受到别人的歧视和惧怕。黎族传统禁忌很多,涉及生活、生产、生育、节日、丧葬、婚姻、宗教、狩猎等方面,新中国成立后,这方面的情况已发生较大的改变。
本文标题:黎族详细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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