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庄政办发[2010]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1)、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着重加强对我镇生产海产品企业的监管,确保我镇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切实加强镇、村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品、小食品店、小餐馆和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我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3)、加快镇、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络建设。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帮促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超市、连锁店进农村落户。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
(4)、健全和完善我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我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与龙头企业、农产品产地认定结合起来,做大做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3)、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饮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执行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3、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三证齐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行改造,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入质量保证体系,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无证无照”企业,要通过督促引导,使其忙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取缔。
(2)、切实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伪造食品标识标注的严重违法行为。
4、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1)、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无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查其主体资格和前置审批的合法性,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2)、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5、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我镇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镇、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生产日期、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的违法食品。
(2)、抓好卫生许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
(3)、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组织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在全镇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6、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庄河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对我镇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特别是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7、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在企业中要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并且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食品企业诚信记录,做为考评依据。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6日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为整顿工作的全面展开做好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7日—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整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搞好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按时完成整顿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3、总结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分别于2010年6月25日和12月15日前,将整顿工作阶段性小结和年度总结报镇卫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