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四次、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商贸企业经营户诚信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促进三城同创工作更上新水平,根据县“三城同创”总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幸福,加快建成赣南次中心城市和南部核心经济区”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以打造诚信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宣传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引导广大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者不断增强“自立、自强、自律”意识,树立“爱国敬业、诚实劳动、守法经营、勇于奉献”的从业观念和道德情操,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提升我县文明形象,打造“诚信”品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历年“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提升“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档次,努力把“县新世界购物广场”打造成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三、创建标准
(一)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标准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
2、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退赔。
3、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4、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信守信。
5、对顾客购买的大件商品,要按照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6、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牌规范,店规未出现霸王条款,店内未张贴不文明警示语;营业员举止得体,着装端庄,用语文明,待客热情,尊重顾客。
7、协调指导组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百分之百。
(二)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1、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食品保质保鲜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坚持“三为主”商品退换原则,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5、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百分之百。
6、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弘扬美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