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价格权益。一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以“价格秩序规范年”为主题,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畅通“12358”价格投诉渠道,重点查处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推行商业领域明码实价,认真贯彻《省明码实价规定》,突出规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价行为。二是整治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开展通信价格、银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通信行业涉嫌价格欺诈、商业银行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维护用户价格权益。深入推进涉企、教育、医药、卫生防疫、交通运输、房地产、涉农价费等专项整治,努力规范价格秩序。三是深入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民收费管理,重点梳理涉及民生收费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突出重点行业或部门收费清理,着力规范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评估机制,努力提高政策执行力。
(四)关注民生价格,促进社会和谐
全市价格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关注民生价费监管、关注弱势群体,下大力气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一是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研究完善中专校实习材料费、中小学教辅材料费等管理政策,强化学前教育等收费行为监管。二是完善房地产价格监管。改进房价备案管理方式,加大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明码标价规定执行力度,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标准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和改进有线电视新服务项目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
四、奋发有为,敢闯敢试,切实加强物价队伍建设
价格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处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沿阵地,必须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价格干部队伍。在当前全市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价格部门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敢闯敢试的进取意识,全面推进物价队伍建设,力争我市各项价格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价格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加大价格违法查处力度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力度,深入一线走访调研,了解清、掌握准大项目、大企业的需求,分清重点,积极引导,把价格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助力“三重一大”,助推“两个率先”,努力在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上做文章、出成效。
二要强化为民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坚持问价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利益。要高度关注群众意愿、群众情绪,公正、合理、及时、妥善地解决好群众的价格诉求。
三要强化争先意识。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的物价干部队伍为重点,比学习看能力素质、比创新看精神风貌、比作风看勤廉形象、比服务看效率效能、比贡献看工作实绩。通过强化争先意识,要使全市价格系统的服务理念有新的转变、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服务方式有新的改进、服务形象有新的提升,做到高点定位、重点突出、亮点不断,确保今年全市价格系统“继续保持苏北领先,迈进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