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到位。
要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创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卫达标负总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工作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局机关各处室与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要互相协作,共同努力,形成上下齐动的创卫局面。
(二)宣传发动到位。
要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创卫”宣传,在卫生系统上下营造好宣传声势,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在今天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后,二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直属单位要迅速召开再动员会,宣传“创卫”意识,部署“创卫”工作,落实“创卫”责任。二是市卫生局即将开办的《卫生与健康》报要开辟专版专栏,做到每期必有“创卫”的内容见报;三是二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直属各单位要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我们开展创卫工作的情况。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创卫意识,增强自觉参与“创卫”行动的责任感。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和自觉向不卫生行为作斗争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制度约束到位。
“创卫”工作涉及面广、动态性大、社会性强,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制度约束。要根据创卫要求和本单位职责,制订本单位的年度计划,按倒计时制订好工作进度表,真正把创卫工作纳入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安排之中。完善和建立月报制、月会制和进展评估制度,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创卫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资金投入到位。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金投入作保证,“创卫”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市的“创卫”工作光靠有限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建议采取“二个一点”(即政府出一点,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创卫”资金。具体的说,“创卫”中涉及公共卫生建设的,要积极争取由财政解决。在创卫中如有涉及到有关单位利益时,望有关单位以大局为重,确保“创卫”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五)责任落实到位。
“创卫”工作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是否落实。市政府与市卫生局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我局的创卫工作任务。我们也将我局创卫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了二区卫生局、局机关的有关科室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职责,并签定责任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落实。希望各单位回去后,能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人人有目标,层层抓落实。市卫生局决定从今年起将创卫目标纳入市卫生直属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年终按照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
(六)督导检查到位。
市卫生系统创卫督查组,要对两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创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及时掌握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督查可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督查督办、现场办公等方式,做到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分片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实地督查与电话督查相结合,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工作不松劲、不滑坡、不回潮。我们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多到一线去发现问题,勤于督查、敢于督查、善于督查、深入督查。要树立督查权威,确保督查效果。同时,要充分发挥二级督查的整体效益,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的创卫工作责任制,使人人头上“有压力,有动力;有荣誉,有责任”。
(七)纪律保障到位。
为确保创卫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必不可少,因此,我强调以下两条创卫纪律。一是凡经市创卫办或市级领导督办整改两次以上未落实的单位,由我找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谈话后仍未落实的,该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及其他评优一票否决。二是市属卫生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市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卫生系统创卫工作整体推进进程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八)指导沟通到位。
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二区和市卫生直属医疗单位创卫标准的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推进,不要走弯路。
二区卫生局和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系统创卫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市局创卫办要定时向市创卫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与市创卫办和两区卫生局的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卫生部门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同志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打一场大仗,打一场硬仗。虽然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任务还十分艰巨,但创卫的许多有利条件我们已经基本具备,所以,我们打的也是一场有准备的大仗。只要我们坚定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取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