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各地要按照《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至2007年)》要求,加紧城镇和村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城镇建设与消防建设,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要在建强专职消防力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队伍建设、业务训练、灭火作战等方面都要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同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训练考核。政府和企业单位要切实负起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责任,既要把队伍建设好,又要把队伍发展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拉得出、打得赢”,确保一方平安。
四、形式多样,大力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动员宣传、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冬防期间,要围绕“119”消防日主题,开展好各类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各地要以消防日和消防宣传周为龙头,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结合各项消防工作,广泛深入参加正在全省开展的“百名记者走近消防”、“百万民众消防知识大赛”、“百个消防站开放”以及“学消防、送话费”等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创新形式,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网吧”。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对中小学生、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种、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宣传,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五、恪尽职守,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队是消防工作的主力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落实《市消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为契机,把消防部队建设与消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提高预防火灾能力、灭火救援能力、执法为民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结合消防部队的现实情况,积极应对部队补退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按照“加强基层力量、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调整好执勤力量,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添置,维护部队的团结、稳定,保证部队的正常执勤战备。要大力推动部队冬训工作的开展,使新调整的执勤力量能尽快提高灭火作战能力。执勤中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积极开展模拟灭火演练、实地灭火演练。对功能复杂的大型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安全保卫目标,以及元旦、春节等重点防火时期,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在灭火救援中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尽一切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
六、多警联动,充分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去年出台的《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统一规范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制度、职责、形式和方法。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细则要求,在制度上全面规范、警力上全面参与、警务上全盘融入,务必将消防监督检查、群众性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切实将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业务指导,各派出所也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在冬防期间,要特别加强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辖区的“六小场所”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今冬明春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已非常明确,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忠于职守,全力完成好冬季防火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的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创造出更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