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9月实施以来,有效的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设幸福家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今年政策的调整和当前具体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政策调整
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9月开始试点,按照市上的实施办法运行两年看,制度设计的保险待遇偏低、基金节余偏高,需要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从今年起我县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扩大享受人员范围为主,一是今年调整并已经执行的部分;二是下一步将要进行的政策调整。
(一)今年已经调整并执行的有四个方面。一是降低了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从原来的400元高低到300元,其他各级医院仍按原标准执行;二是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二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分别调高到75%、70%和65%,对三级医院和转市外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了5%至55%和50%。通过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经测算,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均报销比例可达到43%;三是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医疗费用纳入了基金报销范围;四是参保人员住院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在封顶线内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赔付30%。
(二)从明年1月1日起,计划从四个方面继续提高保险待遇(以实际发文为准)。一是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每人一年最高可报销200元的门诊医疗费;二是继续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三是将先要部分自付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的自费比例从20%下调至15%,同职工医疗保险的自费比例保持一致;四是最高报销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9万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从办理参保运行到现在将近二年的时间,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难度较大;由于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还未建立,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和新农合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是从去年办理参保的人群结构和区域分布来看,参保的组织落实力度还不够,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还未广泛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致使参保覆盖率未达到预期的目标;三是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范围还有待提高,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吸引办。
三、当前的主要工作
(一)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省市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待遇的要求,为使我县参保城镇居民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在保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通过降低起付线标准,进一步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封顶线金额,增加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等途径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平,努力实现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
(二)认真做好新一年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今年市委“民生工程”下达我县的参保任务为2.5万人,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扩面步伐,要把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作为今年后四个月的重要工作来抓,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抓落实。二是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工作,突破工作难点,要积极组织“一老一小”和困难人群参保,着力解决“没有病就不参保,有了病才参保”的认识问题。为扩面工作扫清思想认识上的障碍。三是搞好已参保人员的年审,确保已参保人员不流失,做好新增参保人员的造册登记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以镇、社区、居委会、学校为单位,在县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四是县医保中心要加强对前端经办单位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各镇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度并向政府报告,研究解决经办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同志们,今年市委市政府仍将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凡未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要向市政府单独做出书面报告。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保证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快推进扩面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