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和改革的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发展、要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两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长远的、根本的、全局的指导意义的思想,是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方针和总原则。对此,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并全面把握。
一、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概括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核心内容就是“五个统筹”: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为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但这种发展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光靠市场调节不行,国家必须加强扶持和保护。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国民收入分配要向农业倾斜,通过税收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支持。要进一步落实对农业“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此外,还要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当前的问题不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明确不明确的问题,而是如何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升到应有地位的问题。因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章规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实践党章规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和具体体现。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解决理论上的认识问题和实践中的贯彻落实问题。
在认识上我们必须明确,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是正确指导中国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提出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某些突出问题,而是党中央新的执政理念的反映。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处于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地位。我们只有这样去认识它,才能真正理解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深远考虑和重大战略意义。
在实践上,就是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老百姓“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来决策和行事。要有全局意识和长远眼光,不以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不以眼前利益损害长远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就必须首先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领导干部的各项政绩应该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当然,衡量干部政绩,最根本的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