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开展自查、组织检查、评比表彰四个阶段。一要及时部署,加强指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要制定具体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地检查验收,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自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并将自查情况报全国普法办公室。7-9月,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名义,分赴地方和部门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每个检查验收组应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专题汇报,选择两个地(市)进行检查,并反馈检查验收情况。要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底前报全国普法办公室。三要拾遗补缺,全面推动。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四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结合“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取得的成效,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
四、立足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区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丰富依法治理的内容,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抓好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各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支持,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和各种保障。要积极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已开展创建活动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继续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研究制定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还没有开展创建工作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尽快启动,填补法治创建工作的空白,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要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充分展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实绩,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全国普法办公室已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积极开展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为开展全国表彰工作打好基础。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评选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可以率先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蓬勃开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立足于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为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取得的重大成就,今年要组织有关中央媒体和省(区,市)有关媒体开展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列入重要日程,确定分管领导,确定组织协调单位,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宣传策划,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抓好组织实施。二要突出宣传重点。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法律六进”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活动中要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达到“在活动中普法,在普法中活动”的效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三要拓宽宣传渠道。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组织媒体参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在重点播出时段、重要版面,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加强宣传。既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参加宣传报道,也组织相关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参加活动。要组织媒体采访团,深入部分省(区、市)开展专题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各地、各部门既要积极配合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同时也要组织策划好本地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