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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27 10:10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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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为载体,以加速制度成果转化、加速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法治观念培育为重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服务国防”,努力创新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执法检查,迎接省“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我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类阵地、载体固定化、物态化、实物化,做到“有声、有形”,在全市建成一批亮点工程。二是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设有法制宣传教育版块,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栏。三是切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著名法学家报告会”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法制宣传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加市法治办组织的普法培训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2014年,我们将在市法治办的指导下,继续努力,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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