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搜救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我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海上搜救组织制度和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船舶触碰桥梁突发事件反应方案》、《船舶肇事逃逸突发事件反应方案》,并纳入市海上搜救预案的子预案。海上搜救中心制定颁布了《**市海上搜救奖励办法》,鼓励成员单位和社会船舶积极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二)海上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专业海上救助队伍纳入到海上搜救网络。交通部东海救助局已经在**设置救助站,有效提升了**海上救助能力。二是海上预警预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1至7月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共发布不同等级的预警信息2953次,**海域未发生因恶劣气象、海况的影响而发生重大海上交通事故。三是不断加强搜救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海洋渔业部门已初步建成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实现对近海、沿岸渔船的有效监控;海事部门形成了60米级巡逻艇沿海救助、45米级巡逻艇近海救助、30米级巡逻艇近岸及港区救助的主力搜救船艇配置格局。四是积极开展海上搜救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搜救实战能力。今年1至7月份,组织各类海上搜救演习6次。
(三)处置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卓有成效。1至7月份,市海上搜救中心共救援451人,成功率达到94.5%,获救船舶54艘。妥善处置3.27“勤丰128”轮与金塘大桥发生碰撞事故,还成功地组织7.25“浙定39102”轮沉没救援和对法国籍集装箱船“达飞比才”外籍船员突发心脏病的紧急救助等。
(四)船舶防抗台工作扎实推进。7月份,在统一指挥下,成功防御了今年影响**的“海鸥”、“凤凰”两个台风,保持了台风期间**水域运输船舶人员零死亡的记录。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海上搜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上事故险情呈多发态势。1至7月份,市海上搜救中心共接警111次,实施救助52次,沉船16艘,死亡失踪26人,直接经济损失4380.9万元,其中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有4起。小船事故十分突出,500总吨以下的黄砂船、杂货船等事故险情38起,占总数的73.1%。
二是涉渔船舶安全隐患突出。1至7月份,渔船人员死亡失踪8人(不包括在**外海区发生的“鲁荣渔2177”16人死亡失踪等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渔船作业区与我国沿海航路南北大通道交汇;部分渔民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较差;内地“农民工”渔民上船;渔商船之间通讯不畅等成为影响涉渔海上搜救工作成效的主要原因。
三是船舶触碰通航桥梁应急处置成为亟需解决的新课题。目前,沿海和横跨6级以上内河航道已建桥梁共43座,在建18座。随着这些跨海、跨江桥梁的建设,原可自由航行的开阔水域成为狭窄航道,操纵难度和意外事件概率大增。
四是内河水上事故和险情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我市内河、水库湖泊的船舶事故5人死亡,呈上升势头,内河、水库湖泊的水上安全和应急救助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
五是搜救设备、设施配备仍然滞后。我市海上搜救任务重与岸基搜救基础设施差的矛盾较为突出,远距离搜救能力尚未得到明显提高。
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而**的安全生产形势能否持续稳定,取决于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二是海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持海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着力提高船舶防污能力
(一)客观分析**水域船舶污染风险现状。**港是我国重要的油品、化学品中转基地,4个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库有2个设在**及舟山地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十分频繁,呈现“三多”、“三大”、“一复杂”的特点。“三多”:危险品码头泊位多,装卸的危险品种类多,危险货物作业形式多、次数多。“三大”,船舶通航密度大,危险品货物吞吐量大,船舶吨位大,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一复杂”,即通航环境复杂。这些特点充分表明**港存在发生大规模污染事故的可能,一旦大型危险品船舶以及携带大量燃料油大型集装箱船、散货船发生事故,极易造成大量油品泄漏,将严重损害海洋环境和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