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厉行勤俭节约,狠刹公款吃喝风。反对铺张浪费,制止公款吃喝,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要求和纪律。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几举待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领导,严格实行对口接待,严控配餐人员。市直有关部门在城区各单位开展检查、调研,一律不得安排用餐,赴乡镇进行检查、调研,确需用餐的,一律到食堂就餐。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办公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对顶风违纪用公款吃喝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严明工作纪律,狠刹干部走读风。要密切联系群众,狠刹干部走读风。家不在工作地的县乡干部要坚决克服“走读”现象。乡镇机关干部要保证每周五天工作,坚持周一至周四晚上住在乡镇机关,无正当理由回家或不在岗的,要通报批评;正常节假日期间,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责,对脱岗、擅自离岗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对擅离职守,造成工作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上犹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责任。在特殊工作期间,上级明令要求节假日在岗推进工作的,所要求人员必须在岗履行职责,若无故“走读”或脱岗,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要逐级落实请示汇报制。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汇报,决不允许擅自做主、自行其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出国(境)备案制度。外出三天必须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对不打招呼私自外出的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写出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要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考核制度,保障值班通讯畅通,人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