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撑。法治是框架和轨道,也是理念和方法。重大改革需要于法有据,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稳定性、规范性;依法治国首先要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才能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本质一致、辩证统一。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在法治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全社会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法治才能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法者,治之端也。”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沿着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我们一定能在“四个全面”相互激荡的伟大进程中,绘就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