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是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的切实措施。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边开展、边总结、边改进,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完善家庭档案。在城市低保中我们聘请10名低保对象为义务调查员,对申请低保的家庭摸底调查,对已进入的对象定期复核,建立了完备、真实的低保家庭档案。为了准确掌握每个低保对象的配偶情况,我们要求夫妇双方必须在复核时到低保所拍照,将照片打印在复核表上。对农村五保、低保采取进村入户、田间走访、炕头咨询、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档案,分别贴上绿、黄、红三种颜色的标签。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及其他特别困难的家庭为一类,标签为绿色,属于重点长期保障对象,一年复核一次;因家庭成员年龄、素质等结构不合理,造成难以摆脱贫困的家庭为二类,标签为黄色,属于一般保障对象,6个月复核一次;因某种意外变故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为三类,标签为红色,属于重点调查、复核对象,3个月复核一次,随时予以调整。
三是严格程序。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的申报审批,根据相关的规定,按照个人申请、村民(或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反馈、乡镇(或主管单位)审核、县局批准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子女上学要有学校证明,单亲、离异者要有离婚或死亡证明,大病患者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外出人员要有村委、居委和务工单位的收入证明,民主评议必须有评议代表签字,公示内容必须拍照存档备查,乡镇审核意见必须经社会救助站盖章,有站长签字。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对象的评定,救助标准的确定,救助款物的发放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拍照存档。凡是未经评议、张榜公示或经公示群众有异议的以及救助方案未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地减少了“人情保”等不正之风,同时也使村务公开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为低保工作监督员,对通过调查准备新纳入的家庭进行评议,建立了“逢入必评、调整必议”的民主评议机制,有效把住了低保入口关、动态调整关。几年来清退不够条件的低保对象876户,降低标准564户,新纳入987户,提高标准1256户,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五是实行社会救助“一本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认真调研,设计制作了《县救灾、社会救助款物发放记录册》,发放到全县所有农户家庭。不管是低保户、五保户、大病户,都可凭《记录册》和身份证到乡镇救助站或营业所领取救助资金。“一本通”的实施,既方便了各类困难救助,又缩短了工作时间,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便于检查监督。一元钱、一斤粮明明白白记录在册,一册可用10年左右,节省印刷成本工作经费。
六是引导救助对象树立诚信观念。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县在制定严格规范救助制度的同时,把诚信理念引入救助机制。在低保对象审批和复核中,为每个申请者印发一份《诚信保证书》,要求申请者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明不予审批。几年中,我们对不如实申报的676户、1279人取消了低保资格。对如实申报确实困难的实事求是地给予救助。供销社下岗老职工甄存禄因病提前退休,主动申请取消个人低保资格。我们考虑到本人有病,孩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不仅没有取消他的低保资格,还适当提高了补差标准。我们还注重对救助对象进行权利义务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低保户,每年参加修建玉福山烈士陵园义务劳动,八年来,低保户共参加义务劳动5117人次,折工26871个。
五、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搭建社会救助平台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多年来,我县民政基础设施落后,直接影响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我们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积极争取上级资助,努力落实本级预算,动员民营企业家捐助,利用乡镇闲置公产房维修改造。2000年,筹资100万元建成村中心敬老院,2001年筹资200万元建成光荣院大楼,2006、2007、2008三年筹资243万元,在5个乡镇建起12个村级五保供养“康乐院”,2008年筹资220万元建起集收养康复、娱乐健身、慈善捐赠、救灾仓储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2009年筹资240万元开工兴建壶泉中心敬老院,筹资90万元对8所乡镇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加上历年来烈士陵园工程投资800万元,累计投资1800余万元,民政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几年来,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社会救助和各项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福人民,建设和谐秀美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