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为了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阳光执政,一再要求不准设立各种名目的小金库,所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通过近几年对小金库的清理检查,一些单位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小金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沿街商业用房的单位,将收取的门面房租金、水电费等不按照规定缴存单位大帐,利用过节假日给职工干部办福利支出。二是个别窗口单位利用其垄断地位,不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随意抬高收费标准,采取收群众费用不开票等方式形成一定数量的小金库,进行体外循环,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按照预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都应按时缴存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但是,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财政监督,搞自收自支,发放各种津补贴,在小金库治理整顿工作上打擦边球。四是个别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补课费、试卷费等,采取收入不进账的方式形成小金库,给教师发放补助。五是个别主管部门,利用组织培训、参观考察等形式收取下一级单位的费用,不入本单位财务账,个别人员直接列支,形成摊摊账,部门小账,脱离财务管理形成小金库。
鉴于存在以上现象,建议财政部门加大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财务会计人员和领导干部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宣传,制订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人人都明白小金库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各级组织清理检查小金库要抽调业务尖子能手,精兵强将,排除一切干扰因素,形成合力,其他职能部门各职其责,不断加大管理的力度;必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作用,设立各种举报途径,提高奖励额度,对设立的各种小金库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处理到人;从而形成利用法律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良好的财务秩序,建设一支公正和谐、阳光透明、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才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