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时常会听到老百姓这样说:“这些工作队就知道管我们,他们就没有人管吗?”。这也许只是老百姓的一些怨言,但却表现出了我们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可能有些不妥的地方,甚至损害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同志颁布了第三十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年修订)》,给群众作出了回答。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也作为一名执法者,我对照1997颁布的《行政监察法》,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体会颇深。
一、修改《行政监察法》是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治安协管、城管协管、交通协管等新名词走进百姓生活,这些也是在从事公务活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对以上组织实施监督,这是百姓的呼声,是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需要,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新修订《行政监察法》内容全面、亮点突出
1997年颁布的《行政监察法》共7章48条,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共7章51条,主要修改8条,新增3条。对监察人员、监察机关职责、监察机关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内容具体,职责明确,责任清楚。呈现出了四大亮点:
一是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将原来以身份划分监察对象的标准改为以从事公务活动来划分后,不论行为人是“工作人员”还是“工勤人员”,是“在编”还是“借调”、“聘用”,只要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就属于监察对象,如城管协管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样修改后,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加强了对受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约束。
二是在法律上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第8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一个是实行统一管理,一个是实行交流制度,使派出监察机构的体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派出的监察人员更好、更公正、合法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赋予了监察机关两项新的监察职责:第一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知道,政务公开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只有公开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第二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乱收费、乱摊派、吃回扣等不正之风,针对这些情况,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赋予了“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职责,有利于促进我们监察机关依法、深入地开展纠风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完善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第六条对监察机关保护举报人提出“要求”,第四十六条明确了监察机关必须为之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明确了泄露举报信息行为的法律后果,规定:“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有利于督促监察机关更加及时、负责地办理举报事项,有利于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从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监察机关提供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线索。
四是进一步增强了监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修订的《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检查、重大案件查办等工作的情况得以及时公开,让群众了解办理得怎么,什么时候办理完毕,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维护。置监察工作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监察机关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明确意义抓宣传。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针和依靠法制开展、推进新时期勤政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公务员,也是一名执法者,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监察法》修改、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行政监察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好办公室上传下达的作用,把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的宣传和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领会法律精神,熟知法律内容,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风气,为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二要发挥职能抓落实。要以学习实施新的《行政监察法》为契机,依法全面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年工作规划》与贯彻新的《行政监察法》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要完善制度抓规范。要依照《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并带头执行好相关制度,自觉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在机关中作出表率,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