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督办抓落实,认真抓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守土有责”为原则,按照“一查二抓三促进”的工作思路,及时跟进项目管理,强化督办整改落实,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抓基础,建立稽察长效机制。正式出台了《市重大项目稽察管理办法》,共八章52条,从稽察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权利义务、问题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及时印发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南》400本,下发到各县(市)区发改局和市直相关项目单位,《指南》提出了从项目开始策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过程中应把握的问题,做到简洁、适用,便于操作。
二是抓人才,完善项目稽察专家人才库。人才库涉及农林水利、交通、建设、施工、项目审批综合等11个专业类别,专家人才共计362人;任命和聘请了一批稽察专业人才。对照标准,经过反复遴选,任命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22人,聘请稽察专家12人。
三是抓重点,确保国家扩内需政策落到实处。首先,协助配合中央、省扩需组扎实开展了9个批次、5个专项的项目稽察。涉及项目237个,项目总投资25.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4亿元。深入项目现场97次、走访群众192人、参与召开项目综合协调会9次,反映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39件。其次,配合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对2008年以来我市新增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农林水项目等进行了专项稽察,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37份,口头整改通知26份。其三,对市本级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4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稽察,通过对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整改,项目工程“四制”、财务“三专”得以顺利贯彻实施,强有力地推进了项目的建设速度和规范性管理。
(四)其他工作方面。作为委领导,按照党组的统筹安排,我不讲条件,不辞辛苦,对其他行政和业务工作,需要协调的,需要我出面的,不论是内部事务,还是对外对上联系接待,都尽心尽力积极做好工作。
三、恪于职守,认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以身作则,竭诚维护班子团结统一
贯彻民主集中制,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与行政负责人王忠运同志沟通,及时商议;对行政上的重大事项安排与决策,积极支持,并督促贯彻落实。始终坚持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属委内重大事项,都按照议事规则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对党组决定的需要在全委贯彻的重大事项,我都认真去办理,狠抓工作落实。
(二)廉洁自律,努力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尊自爱、自警自律,不该花的钱不花,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在功名利禄上,能够正确对待,不贪权、不揽权,不为物欲所役、不为名利所累。在党群关系上,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待群众,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勤政为民;对干部客观公正,既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又真心爱护、真诚关爱,做到凭实绩选人,以事业用人。
近八个月来,我虽然做了些工作,但与组织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当前形势发展很快,有许多新知识、新情况、新法规需要学习,不认真学习就会落伍,就不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党务工作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方式方法上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将根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为推动全委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