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刑事犯罪。严惩故意杀人、伤害、绑架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继续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调处民事纠纷。依法妥善审理因建立现代交通、水利和城镇化建设等引发的各类投资案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费用纠纷、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劳动保险等纠纷案件。要加强妇女、儿童、老人及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努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审理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关的各类行政案件。要加强协调沟通,尽力协调好行政机关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进程中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人民利益问题。在妥善审理涉及征地、拆迁等民生类行政案件时,既要大力支持合理的征地、拆迁行政行为,又要防止借征地、拆迁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要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稳妥执行各类案件,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要进一步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对涉及社会敏感的征地拆迁行为要注意执行措施的选择。要依法慎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注重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促进和谐司法。
五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完善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努力做到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依法审慎处理好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移民安置、矿群矛盾、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要进一步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
六是坚持“公信立院”方针,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信方面的审判作风问题、案件质量问题以及服务水平等问题,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七是坚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贯彻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开展2011年的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