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创新。要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要以创新精神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派驻机构工作条例,在重点抓好省、市两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基础上,探索大型国有企业、县(市、区)直部门试行分系统集中派驻与重点单位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全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深入开展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积极改革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可实行“垂直管理”的模式,整合工作力量。要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明确其规格和干部的职级与人员配备。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和内部轮岗制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综合考评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选取配备、教育培养和使用管理导向,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