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非法排污。一方面,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的10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对重点污染企业、危险源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共查处2家涉铅涉铬企业,其中一家涉铅违法企业已采取了断电措施,另一家涉铬电镀企业拟决定实施关闭。
第二个方面,问题与建议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环保意识还不强。湖区群众仍然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湖吃湖”的意识,加之受到利益的驱动,违法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建议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二是管理权限还不明确。在我县与永修县、都昌县三县交界的公共湖区(十八岭口至松门山、“三山”、“泗山”湖区)存在权属不明、管理难的问题,这些湖区也是猎杀候鸟的重灾区,建议联合监管。
三是湖区乡镇经费设备不足。环保部门缺乏专业环保工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环保技术相对落后;我县用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的巡查船只和车辆严重不够,要对辖区内鄱阳湖湖区进行有效的保护需要投入的经费,仅靠县财政还远远不够,建议省市适当解决经费和配齐适当的巡查车、船。
第三个方面,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主要是对各级干部而言,我县将继续坚持层级负责制,做到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使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县政府将和沿湖乡镇签订鄱阳湖生态资源保护责任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宣传抓落实。主要是对湖区群众而言,我县将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台、政府网站等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湖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县积极营造全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保障抓落实。主要是对工作实施而言,我县将根据整治活动的需要,继续加大相关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为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和开展相关整治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强化打击抓落实。主要是对违法人员而言,过去我县是有教训的。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湖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对象的巡查和检查。一旦发现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该拘留的拘留、该教养的教养,该判刑的判刑,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强化调度抓落实。我县将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对四大整治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调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之,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和凌省长、姚省长的指示,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我县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