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迎接烟台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将根据教育部“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继续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确保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实施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紧紧围绕有关语言文字工作迎评要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大力宣传,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定期举行汇报总结,针对发现问题,共商共议,及时解决。将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带动全校师生推广普及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明确规定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贯彻“三纳入一渗透”,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效性
根据教育部“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水平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课堂教学,纳入教学基本功训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之中,把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德、智、体、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
㈠ 纳入教学活动。为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听说读写中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按照语文、教师口语、幼儿文学等课程标准的要求,引导学生关注生活、感受生活,培养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加工分析能力;充分利用写字课,通过听写字词,规范学生用字,规范书写笔顺。
2.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学生规范用语和用字的兴趣。组织开展2010级1~10班配乐诗词文朗诵比赛、2010级和2011级幼师班讲故事比赛、2011级异读词审音表测试比赛、2012级诗词背诵抽签赛;组织全校性的诗文朗诵会、“树立远大理想,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演讲比赛、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拔学生优秀作品进行展评;倡导学生多读书,培养强烈的阅读需求,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必读和选读书目(文章),鼓励学生写读后感,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㈡ 纳入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教师的语言面貌、语言素质对学生有很大影响。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水平,还应当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和较高的语言素养。要重视教师语文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将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列入校本培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过程培训,突出教师培训的“四性”:全员性、参与性、实践性、全程性,提高全体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加大个别帮扶力度,重点搞好个别教师的语言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的讲座、培训、硬笔书法大赛,选拔优秀作品进行展评等。
㈢ 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校长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带头参加与语言文字相关的各项活动。坚持在教学评估和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等教学活动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列为重要考核指标。要对教师上课的教学内容、效果以及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严格把关。特别是青年教师,必须过语言关、文字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语言文字工作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营造浓郁的校园推普氛围,加大语言文字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有关语言文字工作迎评要点,扎实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㈠ 继续充实我校语言文字专题网站,加强内容的建设和创新,并且不断增加语言文字方面的知识,供全校师生浏览、阅读,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指导和应用研究的网络化。
㈡ 校园广播站要开通“推普专题报道”专栏,并成立推普专题报道小组,宣传推普意义、介绍推普知识,推普先进典型与经验等。主持人必须使用正确流利的普通话,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的宣传示范作用。广播内容保存入档,广播室由学生处、团委负责。室外橱窗开辟推普宣传专栏,由教务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