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纪念建党91周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在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推动“跨越崛起、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前一阶段普遍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统一部署,将回顾学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与学习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深刻学习和把握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广大党员干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确保“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上来。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推动我市“跨越崛起、富民强市”这一实践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全面准确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3、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要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的学习教育,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做到鉴古知今、以史育人。同时要把开展党史教育与国情、省情、市情等形势政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历史经验的运用,着眼于对新的实践问题的解答,着眼于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党热情和创业激情。
4、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市直各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坚决贯彻《条例》,进一步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研究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办法,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5、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党员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推进建设团结拼搏、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
6、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从应对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的高度,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工作,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党员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党员理论学习作一次专题研究,认真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讨论的内容、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和讨论活动落到实处。各党组织要在3月31日前,将年度学习计划报工委组宣部。
2、精心组织实施。各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特点,积极创新学习形式。要运用党课辅导、学习论坛、知识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理论考试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确保党员年度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12天。
3、增强学习实效。各党组织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当前的工作任务、党员思想现状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要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把学习同“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现“跨越崛起、富民强市”奋斗目标联系起来,同加强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市直各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请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市委中心组2012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工委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