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月11日下午,第九中学在进行校舍拆除重建施工时,发生一起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年8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全区学校校园内建筑施工工地。
三、检查重点:
(一)施工单位或拆除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市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并悬挂操作规程、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
(二)施工单位或拆除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签订施工或拆除合同,是否建立施工或拆除方案并通过,项目经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三)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四)施工现场周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动电、动火作业现象,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季节特点,迅速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认真排查,严整隐患。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学校建筑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督查。
(三)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此次大检查开展情况的总结于9月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