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级政府要采取优惠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
五、工作机制
(一)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机制。全市建设人才安居工程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分工明确、就近配套”的原则,建立人才安居工程支持工作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杰出人才的住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由各区、开发区(化工区)负责协调解决;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主要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决,区人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二)建立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要求,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人才安居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建设资金和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进行安排;各用人单位要将此项资金纳入本单位的资金计划,以确保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建立各部门共同推进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完善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的制度体系。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要加强住房规划指导工作,将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同时要加快制定人才安居住房的筹措、准入、使用和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协助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名人居(楼)和“精英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年人才公寓”住房支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国土规划、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人才安居工程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