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加强我镇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群众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2、与村(居)委会领导共同领导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开展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
3、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结合知识创新工程的开展,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职的党员和党支部委员要分工联系2-3名党员群众,每个党员要分工联系3-5名群众,协助领导做好群众工作,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二、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本单位工作的完成
1、党支部书记参加镇的中层干部会议。
2、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影响本单位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支委会和党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关心本支部的工作。每个党员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本支部重要任务的完成。
三、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1、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处处以身作则,作群众的表率。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先创优”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弘扬正气,树立榜样。
2、严肃党的纪律,对不求上进,甘居落后,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以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四、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制度
1、选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应由热心党的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拥护、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优秀党员担任。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支委会的作用。支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改革与发展有关的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情况,对其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3、党支部必须做到每月组织一次党内活动,每季度过一次党组织生活,每年安排一至二次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间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准确把握党员标准,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1、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专人谈话,了解思想情况,给予鼓励,提出要求。加强对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指导。
2、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进行培养、帮助、教育和考察。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参加镇组织的党课,明确入党动机,提高对党的认识。
3、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对条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及时上报发展对象考察报告,做好发展前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党支部工作评价激励制度
1、党委每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全镇的党建工作,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各单位党务工作情况,应作为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支部书记绩效奖励挂钩。
2、建立党支部日常工作考核制度,按要求将支部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