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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时间:2012-03-18 07:52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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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及市直工委“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参加‘爱我社区、爱我’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文明城、迎接“七城会”为目标,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市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和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全体机关干部、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机关挂点帮助抓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年8月开始,市科技局与西湖桃花镇大桥社区为共建共创结合单位。每星期六开展一次义务劳动,组织好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到市创建办指定的挂点社区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劳动以帮助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特别是对薄弱社区、困难企业、宿舍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实际行动参与街办(镇)社区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具体工作任务

清理房顶、雨棚上的垃圾;清除楼道里的堆积物;清扫院内、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草;粉刷广告垃圾,修补破损墙面;疏通下水道,密闭明窨沟;清掏化粪池,修补化粪池盖;拆除违章搭建,清理乱吊乱挂;修补、硬化路面;整治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整理各类管线,安装照明设施;清除卫生死角;增添各种环卫设施;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四、工作要求

局机关党组织、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的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到人人参加,从我做起,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五、任务分配

8月6日市科技局第一创建队参加义务劳动,领队;

8月13日市科技局第二创建队参加义务劳动,领队;

8月20日市地震局、市技术市场办参加义务劳动,领队;

8月27日市知识产权局参加义务劳动,领队;

9月3日市科投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义务劳动,领队。

六、注意事项

1、时值酷暑,天热炎热,各参加义务劳动的队伍在开展义务劳动时注意防暑降温。

2、各义务队参加义务劳动时自带劳动工具,按劳动任务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各义务劳动队在任务完成后,将参与人数、劳动任务及时报局机关党委。

4、各义务劳动队在周六前请与桃花镇大桥社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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