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师网之工作计划
当前位置: > 范文大全 > 工作计划 > 有关严禁买卖农村土地的通告

有关严禁买卖农村土地的通告

时间:2012-02-08 15:37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

打击违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切实保护好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二、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已经违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买卖双方必须终止买卖关系。因违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对未按本通告自行终止买卖关系的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在租赁和违法买卖的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的所建的房屋按照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五、对违法购买农村集体土地者。监察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进行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奖励。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欢迎你对有关严禁买卖农村土地的通告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站地址:http://www.dljs.net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输入验证码,选匿名即可发表)
    关于有关严禁买卖农村土地的通告的最新评论 >>>查看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