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计划(4)
时间:2010-10-23 21:12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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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拓宽“开源”渠道,做到收入来源合法、合规,各项其他收入必须归口本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非财务部门不得管理资金,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以个人名义存储单位其他收入;认真研究“节流”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做到支出合法;贯彻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对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工资、津贴、奖金发放。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组织开展对07年处室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报废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政府采购,充分利用协议供货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加大财务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的内容、方法和对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加强后勤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要制定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具体措施,突出抓好日常用水、用电、用汽、用纸等方面的管理,加强车辆及油耗管理,落实定点加油、外出按次报销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节约经费支出;加强基建维修管理,严格招投标和项目监理;加强各级食堂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加强考核,严格用工计划审批,促进和巩固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
(九)以增强凝聚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学习十七大文件,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将十七大精神与徐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国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每月由局领导或机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一次专题发言,将中心组学习打造成为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平台;要认真组织好对国税干部十七大精神的专题教育,充分运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辉煌成就、国税事业发展的显著成绩鼓舞士气、增强信心;认真组织好“学习十七大精神,为经济社会和国税事业发展献一计”活动;认真学习新党章,落实省局党建工作十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在内网开设“党建园地”栏目,年内命名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共产党员示范岗”。
加强干部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全员培训,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岗位培训、院校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个体电子定税、四小票核查、知识更新等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按计划组织好业务骨干的专题培训;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积分制,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流转税、所得税、会计、稽查、征管、信息技术业务骨干聘为全市国税系统兼职教师;认真组织好省局征收、管理、稽查、所得税和50岁以上计算机操作五类业务能手竞赛,力争取得好的名次;继续组织好专业等级考试工作,重点提高中级达标人数。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以创建先进县局领导班子为抓手,提升领导班子战斗力,认真开展好市区分局领导班子巡视工作;组织好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和科股长缺位竞争上岗,抓好科级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重视发挥近年来竞争上岗年轻干部的作用,有计划安排机关业务骨干到基层分局挂职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调整充实人才库,重视流转税、所得税、法律、会计、征管、反避税、出口退税、计算机、文秘等专业人才和文体骨干培养,重视发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作用,积极参加省局高层次复合人才考试,力争有更多的同志参加培训;规范市区非领导职务的配备工作,鼓励退居二线同志到一线从事实际工作;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提高老干部身心健康指数。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要结合徐州国税实际,引领国税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具有徐州国税特色的“组织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和形象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好省局“迎奥运、树新风、学先进、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各类典型的培养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有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文体活动;积极倡导争先创优意识,制定规范评比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在全系统营造健康向上、张扬个性、和谐共进的文化氛围。
强化“两权”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三个更加注重”,从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六个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的构建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开展好“双示”(先进典型示范、典型案例警示)、“三纪”(党纪、政纪、法纪)、“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五珍惜”(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勤廉双述”活动,通过纳税人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突出对重点环节与重点人员的监督,依法规范税务代理,严禁干部参与税务代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监察部门直接参与采购预算、项目招标,落实项目责任制等形式,加强对基建、重大维修、固定资产处置、车辆管理维修等项目的监督,通过走访被查单位、落实“一案双卷”等措施,加强稽查环节监督;通过畅通诉求渠道,提高办案质量,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吃、拿、卡、要、借、占、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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